各位好:
你如何理解这两句话的区别:
昨天,我遇到了某某某。
昨天,我遇到某某某了。
翻译成英语,能将差别翻译出来么?我觉得好像都是 I met xxx yesterday.
你如何理解这两句话的区别:
昨天,我遇到了某某某。
昨天,我遇到某某某了。
翻译成英语,能将差别翻译出来么?我觉得好像都是 I met xxx yesterday.
你的意思是前者是“撞见”,而后者是"遇见“,在于对”遇见“的不同理解?我遇见了某某某 - I ran into 某某某
我遇见某某某了 - I met 某某某.
上下文和语气是重要的。但是没有”了“,还是不能表达你的意思。如果想突出强调什么,造成什么感觉,我认为上下文和语气的影响,比“了”的位置影响大多了。
如果造成区别,大概更多是在语境中的结构对应的美感问题,而两句意思不会有任何区别。你们说的那些感觉,我通通感觉不到。![]()
不是讨论“了”的位置嘛,没说要去掉啊~上下文和语气是重要的。但是没有”了“,还是不能表达你的意思。
比如:昨天,我看见美丽的日出了。若是没有”了“,感情减半。
我这两个句型肯定会混着用的……对我来说,只要重音放在“姚明”上,不放在“高中同学”上,就可以。但,我还是觉得”了“的位置会影响句子意思。
如果是你天天见到的人,不会跟人说,昨天,我遇见某某某了,也不会说,昨天,我遇见了某某某。
昨天,我遇见了姚明。
昨天,我遇见姚明了。
如果你说第一句,我会认为你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。第二句却不一样。
昨天,我遇到了我的一位高中同学。
昨天,我遇到我的一位高中同学了。
感情不同。
我是真的没觉出任何感情……還是有影響有差別的,不管前後文的影響是不是比這個大
我認為你們說的感情不是指同一種感情,stephenlearner所說的感情應是指一種興奮的感覺
就像「那一年,我考上大學了!」聽起來會比「那一年,我考上了大學。」更有種興奮歡喜感,或者甚至更有種解脫感
昨晚发了这莫名其妙的帖,现在重看了一遍,还真看不出有任何区别.你的意思是前者是“撞见”,而后者是"遇见“,在于对”遇见“的不同理解?
我对”遇见“一词没有不同理解,只是觉得它们的时态不同。一个好像是英语的一般过去时,而一个是英语的现在完成时。
- 妈,我考上大学了! (我会说这一句)基本上是因為字尾的了我才會加驚嘆號
你考上大學時,跑回家跟母親報喜時,你會說
「媽,我考上大學了!」
還是
「媽,我考上了大學!」?
如果真的要選我會說「我考上了史丹佛。」但如果母亲接着问: 太好了,哪一所大学? 你会答
- "我考上斯坦福了"
还是
- "我考上了斯坦福."?
Neither.- 妈,我考上大学了! (我会说这一句)
但如果母亲接着问: 太好了,哪一所大学? 你会答
- "我考上斯坦福了"
还是
- "我考上了斯坦福."?
不過實際上我兩句都不會說,我會直接說「史丹佛。」
Lol. Good point.Neither.
斯坦福。